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贵定县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点:贵定县宝山街道庆熙路114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551300
电话:0854-5222598
负责人:周俊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电话:0854-5222598 负责人:何静
负责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统筹编制局权责清单;负责文秘、信息、会务组织、文电处理、督办检查等工作;协调各科室的有关业务工作;主管信访、机要、文印、文书档案、保密和安全培训、目标考核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公产(装备)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等工作;负责考勤、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宗教、整脏治乱、信访维稳、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反恐、禁毒、意识形态、党务政务公开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政务值班等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科技创新、数据应用等工作。承担县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规划信息传输渠道等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负责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性宣传教育培训、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开展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工作。
(二)安委办工作科(应急指挥中心) 电话:0854-5222598 负责人:田星
贯彻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措施建议;推动落实应急重点工程建设和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防治工作,执行上级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管理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调度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力量,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县级综合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分析、研判、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防灾减灾和物资保障科 电话:0854-5222598 负责人:夏绍学
负责指导各镇(街)、园区和各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并推进落实;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省、州下拨、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牵头组织县内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工作、震情和灾情跟踪、速报,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拟订地震灾区重建计划。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监测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地震和地质灾害灾情核查、统计分析、损失评估工作。承担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电话:0854-5222598 负责人:汪宏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础和监督检查工作,贯彻和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目录编制和国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行政许可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审查审批工作;负责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五)矿山科 电话:0854-5222598 负责人:陈洪兴
负责承担辖区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煤矿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安全生产基础和监督检查工作,贯彻和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 电话:0854-5222598 负责人:李宏俊
负责编制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政策研究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安全生产规划,执行上级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贯彻和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综合监管职责;组织贯彻落实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和地震、地灾灾害、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评估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