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贵定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854-5220072
邮 编:551300
办公地点:贵定县金南大道延伸段东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刘洋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卫生健康规划的 编制和实施,承担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本系统安全、保密、 政法综治和信访维稳、政务党务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军民融合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 作、对外宣传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开展新 闻和信息发布、网络安全等意识形态工作;承担重大事项的督查 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拟订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突发事件、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医疗救援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 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 策建议,承担行业财务管理指导工作;指导和管理下级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
(二)政工人事科。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 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与专业技术职称、学历教育等相关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含党建扶贫)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 休工作;负责统战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三)公共卫生科(爱国卫生科)。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 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 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 目录;拟订全县防治艾滋病的规划和措施、承担艾滋病防治项目 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 作;拟订全县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疾病及其他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执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 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法规、标准和规章;开展职业 病危害普查、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 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 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 评估等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 导监督工作;负责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负责全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教育培训的组织实 施;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四)医政医管科(体制改革科)。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负责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政策制定、执行,拟订公立医院运行 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 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无偿献血 宣传发动及血液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和监督 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 作;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 制度、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 综合评价和短期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 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 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承担实验室生物安 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 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承担小康监测工作;负 责东西部协作、支边等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工作;负责医疗服务行业作风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参与全县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 划和组织实施;承担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产用药等相关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参与制定全县中医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参与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提出中医药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全县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服务和中西医结合工作;指导全县中医院和中医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中医医疗机构、人员、中医 技术准入制度;组织拟订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参与指导全县中医药教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毕业后教 育、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履行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医药加工技术工作责任,牵头组织民族民间医药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基础研究及临床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及科研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建议。
(五)政策法规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 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定,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 政赔偿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重点问题的调研,承担法律顾问聘 请管理相关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指导 开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工作,协调查处医 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参与医疗纠纷调处和医疗事故鉴 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工作。
(六)规划信息科。承担健康贵定战略协调推进工作;参与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数据资源 管理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项目规划、实施、调度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七)人口健康促进科。执行中央、省、州老龄工作发展的 政策、法规及实施办法;督促、检查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 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各成员单位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全县老 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政策措施和医 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全县医疗大健康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