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统计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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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贵定县统计局

办公地点:金南大道汇东地产发展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854-5221803

邮    编:551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佘本华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组织开展全县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定期进行统计预测、统计分析,提供有关国民经济核算分析报告。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数据。

(四)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性的统计调查数据,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组织对全县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社会舆情、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社会发展统计、小康监测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镇(街道)统计调查项目,指导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镇(街道)的统计工作,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八)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