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潘静
职务:贵定县司法局副局长
领导分工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依法行政、规范化执法、合同协议审查、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联系相关单位。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风险防范防控等“一岗双责”责任,对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统计等工作及产生的经费开支进行审核把关。
分管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顾问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贵定县公证处、贵定县法律援助中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法治法规科、法治督察科(法治调研室)、行政复议和应诉科、贵定县行政复议中心。联系指导云雾司法所、昌明司法所、沿山司法所、盘江司法所。
潘静,女,汉族,1993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
现任贵州省贵定县司法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