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26021 | 成文日期 | 2024-01-04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4-01-04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贵定县2023年激励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行动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发农业技术人员深入一线服务“三农”的工作热情,将高产高技术送到田间地头,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按照《贵州省2023年激励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县粮食播种面积27.73万亩,产量7.82万吨,大豆播种面积3万亩,油料播种面积10.3万亩的目标任务,通过行动推动粮油生产技术服务全覆盖率达100%,推广、集成高产技术模式,助推全县粮食单产提升2%以上。同时,围绕茶叶、蔬菜、生猪、辣椒、水果等农业特色产业,组织相关农业技术人员扎实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动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
二、重点工作
(一)基础性示范服务。重点聚焦今年粮油成产目标,全县涉农技术人员,特别是农业农村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对照省级发布的基础性示范服务榜单,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职称等级申报基础性示范服务任务。其中涉及粮油生产的正高级、副高级、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主要粮油生产示范技术服务分别不少于1000亩、500亩、300亩。茶叶、蔬菜、水果、生猪、辣椒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职称等级申报相应产业的基础性示范服务任务。
(二)“揭榜挂帅”。鼓励和支持涉农技术人员在做好基础性示范服务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专业特长,以个人或团队名义“揭榜”省级统一发布的“揭榜挂帅”榜单任务,并对照榜单任务要求制定揭榜实施方案,经所在村支两委或服务对象(经营主体)确认后,报县级相应专家服务团审定后组织实施,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开展技术竞赛,探索集成推广一批高产高效适用技术。
三、行动安排
(一)行动时间。2023年4月—2024年6月。
(二)参与范围。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农业经营主体中的技术人员均可以通过个人或组团的方式参与行动。
(三)组织方式。按照分级组团,分类服务方式,县级组建专家服务总团和3个技术专家服务团(附件1)。3个技术专家服务团成员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对照省级发布的榜单申报服务任务和服务对象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四)参与程序。
1.基础性示范服务。涉农技术人员根据个人或团队成员的专业特长和服务意愿,对照省级发布的基础性示范服务榜单,明确服务产业、服务区域、服务对象、归属团队、技术内容和目标任务等,并填写《基础性服务备案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同意和服务区域所在村支两委或经营主体确认后,报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按要求深入基层开展服务。重点服务榜单任务对应基地,并辐射服务榜单对应基地所在村的其他“粮油生产示范基地”。县级技术服务未覆盖的“粮油生产示范基地”,县农业农村局应组织技术人员申报服务,确保农业技术服务覆盖率达100%。
2.“揭榜挂帅”。农业技术人员或技术服务团队,对照省级统一发布的“揭榜挂帅”榜单任务,填写《“揭榜挂帅”揭榜申请表》(附件4),经所在村支两委或经营主体确认,并报县级相应专家服务团审定后组织实施。
(五)服务方式。农业技术人员按照专家团队管理、产业导师指导的方式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农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时间不得少于60天。基础性示范服务可通过组织田间课堂、实地操作、示范培训等方式,将高产高效、绿色防控、农业机械化、信息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送到田间地头等生产第一线。重点做好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主要粮油作物(水稻、玉米、油菜、大豆、马铃薯)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模式和标准推广执行。
四、考核验收
(二)基础性示范服务考核。由县级专家团队会同服务区域所在村支两委或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跟踪服务过程、审核服务情况报告、查勘服务现场、测产对比、征求被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进行考核,按照优秀等次不超过20%的要求,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二)“揭榜挂帅”考核。由县激励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县“揭榜挂帅”榜单进行验收,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榜单后逐级向上推荐。
五、结果运用
(一)对行动中技术服务好、推广面积大、实施效果佳、群众评价高,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优先推荐参与评选农业农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对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团队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表扬,并优先推荐入选全省、全州农业农村“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库,在职称评聘、事业单位岗位竞聘、晋级晋升、评优评先上优先考虑。
(三)对深入基层服务1年以上,作出积极贡献,获州(厅)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可破格申报农业中级职称;对深入基层服务2年以上作出突出贡献,获州(厅)级以上表彰(通报表扬)的,可破格申报农业副高级职称。
(四)对工作不认真、技术服务不到位、基础性示范服务未按要求完成、因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当年不得参与职称评聘。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组成的激励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和考核示范服务成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行动顺利开展。
(二)要素支撑。各派出单位要把服务保障做细做实,保障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行动工作经费,保证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宣传、交通往返、伙食补助等。
(三)纪律保障。县级专家服务团要加强过程指导,保障基础性示范服务落实到位,确保“揭榜挂帅”顺利实施。农业技术人员在开展技术服务过程中,要尊重农民意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