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912798 | 成文日期 | 2018-11-01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18-11-01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贵定民宗发[2018]26号 《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级民族工作经费的通知》 |
新巴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县民宗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级民族工作经费的通知》(黔财农[2018]86号)和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级民族工作经费的通知》(黔民宗发[2018]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第一批省级民族工作经费13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用于开展进步创建、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民族地区统计监测。
此款系一次性补助,列入2018年“民族工作专项”科目(科目编码:2012304)。项目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公示制、备案制,专款专用,要求建立专账,不得擅自调整或更改项目和资金。望接到通知后,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并于2019年6底前报送项目实施效益情况。
附件:《贵定县2018年批一批省级民族工作经费项目安排表》
贵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贵定县财政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