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2193880 | 成文日期 | 2023-07-14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3-07-14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贵定县关于办理202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公告 |
一、时间安排
8月1日-9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工作流程
1.学生在线注册提交申请
(登录网址:https://sls.cdb.com.cn)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
2.学生自行打印申请表;
3.借款人提交贷款所需材料及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4.审查资格并加注意见;
5.签订电子合同;
6.打印合同并领取受理证明;
7.办理储蓄卡并激活支付宝(首贷借款人根据贷款合同上提供的信息,在银行办理储蓄卡、开通网银、激活支付宝账号并绑定银行储蓄卡);
8.学生凭受理证明到就读高校报到。
三、所需资料
(一)在校生续贷
网上提交合同即可,无需到现场办理。
(二)新生(或在校生)首贷所需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贵定县户籍);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贵定县户籍);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注册后导出);
5.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认定表》,《认定表》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注册后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注:办理首贷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县级资助中心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无需留存户口簿复印件;在校生首贷时,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县级资助中心可以要求学生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查验通过后留存;也可以要求学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注:(1)以上两类借款所填申请表中要求贷款金额为“整千元”。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贷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贷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2)首次借款必须由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同时在场亲笔签字。
四、注意事项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履行贷款合同的约定,信守承诺、讲求诚信。
五、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贵定县教育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教育局一楼门面(红旗路信用社对面)。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54—5222612
贵定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