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贵定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854-5220198
邮编:551300
办公地点:贵定县城关镇园丁路3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吴宾亮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各镇(街道)教育工作
(三)负责指导各级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指导县城和农村的教育综合改革。
(四)按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开办、撤销、合并的审核或报批及其专业设置;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全县教育经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各镇(街道)教育指导站、各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监督所属各单位财务收支;负责全县教育指导站、中小学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和教育单位房舍普查、危漏校舍改造、校舍建设;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六)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七)负责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或申报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职工资源的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县属各类学校教职工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奖惩和劳动工资业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负责教育指导站、中小学校和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考察、选拔、任用。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属职业学校及公民办高中招生计划;负责组织初、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成人自学考试、专业证书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归口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
(九)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指导全县勤工俭学和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十)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开展我县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县域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指导县属学校的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十二)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三)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十五)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六)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