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贵定县财政局
办公地址:贵定县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中心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551300
电话:0854-5220293
负责人:刘涛
二、主要职责
(一)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 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或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机制。
(二)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监管的责任。负责县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加强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透明度。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三)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控制适当规模,保持合理结构,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执行国家和省的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落实政府性债务相关制度和办法,防范金融债务风险。按规定对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贷(赠)款进行管理。
(四)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按规定对财政国库集中收付进行管理,执行国库集中收缴和支付制度,管好用活国库资金。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改革,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监督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和使用。
(六)拟订需由全县统一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支出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收支监督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按照管理权限,拟订有关财税征管政策及财政税收计划,提出落实财税政策的措施及建议。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和财税法规、财经制度的严肃性,促进依法理财、规范理财、科学用财。
(八)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及中央,省、州和县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对政府捐赠收支进行专户管理。
(十)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事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一)组织开展预算分析评审,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二)制定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管理改革等重大问题的调研。
(十三)负责编制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大数据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