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760873 | 成文日期 | 2025-05-30 |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5-05-30 |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 名称 |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贵定县2025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告 | ||
为切实做好贵定县2025年低收入人口识别认定核查和提标工作,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低收入人口识别认定和核查工作的通知》(黔民函〔2025〕9号)和《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5〕5号)文件要求,现将贵定县2025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通告如下:
一、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2025年4月起,保障标准从756元/月提高到779元/月。
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2025年4月起,保障标准从6804元/年提高到7212元/年。
三、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25年4月起,保障标准从983元/月提高到1013元/月。
四、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2025年4月起,保障标准从19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五、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2025年4月起,保障标准从14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