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99773 | 成文日期 | 2024-01-12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4-01-12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沿山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沿山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岁末年初历年来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赶工期、抢进度、冒险作业、违章指挥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加之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群众返乡出行逐步进入高峰期,且受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影响,用电、用气、用火取暖增多,因电气线路老化等多重不安全因素耦合叠加,道路交通、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事故风险尤为突出,为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除隐患、防风险、遏事故、保平安”为工作目标,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特点,聚焦道路交通、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工贸、燃气、教育、长输油气管道、农业生产(沼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动火、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等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整治重点
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结合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研判情况,精心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全面落实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自建房、燃气、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各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开展查隐患、防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一)交通运输领域(责任单位:镇交通环保办公室、盘江交警队、市监分局、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党建办、各村<社区>)。
1.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要求,充分发挥部门安全监管作用,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从严从实确保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细致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力做好“春运”及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好风险研判和预警防范工作。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三个一”行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全面分析梳理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形成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隐患清单,逐项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并向全体从业人员公布、接受监督;组织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强化驾驶、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本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台账逐条整改验收销号,对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坚持提级管理,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3.强化低温凝冻天气的安全风险管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协调辖区内高速公路一路多方强化凝冻、冰雪、大雾天气的预警预防,在抓好抗凝保通的同时,对安全风险大的路段要加强管制,果断关闭。“两客一危”企业要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运输组织和安全保障工作,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严禁客运车辆在恶劣天气途经临崖临水山区和地质条件不良路段运行;杜绝雨雪大风天气冒险航行,切实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4.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道路运输领域,要督促运输企业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和路况信息,落实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加强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网约车、能源物资运输等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切实加强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和应急操作能力培训,督促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者严格按照包车牌载明事项运行,严防车辆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城市公共交通领域,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严防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公路运营领域,要及时研判路网通行状况,科学组织调度,强化保通保畅,减少拥堵发生频次。加强长陡下坡、长大桥隧、农村公路灾害易发路段安全管理,强化运行安全风险排查,及时做好路面铲冰除雪等工作,确保公路通行安全条件。工程建设方面,要督促参建单位组织开展“两区三厂”、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风险隐患再排查。要重点排查隧道工程、深基坑、高边坡、桥梁墩柱和模板等关键部位,以及模板支架、围堰施工等关键环节的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冬季施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强化路检路查,全力做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和维护路产路权工作,紧盯重点部位,继续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积极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大“打非治违”的力度。
5.强化行业火灾防控。加强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严防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加强长大桥隧运行火灾防范。加强施工驻地防寒、防火、防中毒等工作,督促参建单位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工作,加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自查、检查力度。强化有关办公场所、单位食堂、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6.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全力推进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对照《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挂图攻坚,围绕临水临崖、生命防护工程缺管漏建、农村公路线形设计不合理、对向碰撞事故频发高发、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持续督促开展交通事故黑点治理,确保按时完成普通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部级挂牌重点攻坚任务、省州县三级挂牌督办重点隐患道路整治、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一县一策"事故多发路段等治理工作。同时,要集中治理冬季安全隐患,加强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救援处置;突出客车、旅游包车、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货车、网约车、摩托车以及城市水泥罐车、运渣车等高风险车型,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
(二)非煤矿山领城(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所)
1.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贵定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聚焦监测监控、动火作业、隐蔽致灾排查整治、超能力生产、设备检测维护、顶板管理、防治水、边坡管理、高空作业紧急自教设备使用等方面对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落实不力。虚假排查、编造排查整治台账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2.“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一证多采”、非法盗采、以采代建、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尾矿库擅自加高扩容、擅自回采尾矿,独立选厂尾矿库逃避监管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切实做到守底线、严执法、零容忍、重实效。
3.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定并落实治理措施。检查各非煤地下矿山是否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水、火、地压等灾害风险防范措施。露天矿山是否按规定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和评价尾矿库是否擅自加高坝体等。
4.安全生产责任幕实。严厉整治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违规动火作业、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提升系统未按规定检测检验、不按批准安全设施设计施工、违法勘探等行为。对井下动火等危险作业坚持提级管理,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确保作业现场安全;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严防盲目施教导致事故扩大。严格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在常态化自查的基础上,对本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提出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逐条整改验收销号。
(三)危险化学品领城。重点针对油库、加油站、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沿山派出所、镇道交办、市监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各村<社区>)
1.主要内容:①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情况;②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③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④在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区域)有关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⑤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⑥现场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维护、保养情况;⑦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规范合理配备用于全过程安全生产、储存的监测、监控设备情况;⑨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阻火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定期检查、校验情况;⑩承压特种设备及管道定期检验情况。
2.重点整治:①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未投用或处于非正常状态,长时间报警未处置;②未针对冬季防火、防静电、防凝冻、防中毒等季节性安全风险制定对应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开展隐患排查;③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理不到位、安全包保责任人工作未落实;④未对外协单位、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⑤现场特殊作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求严格管理;⑥设备、阀门、管线未按照设计选型和选用材质,且未履行变更手续仍然维持运行;⑦关键工艺联锁未履行变更手续摘除,不及时恢复;或装置联锁触发后未及时查明原因并逐一消除联锁触发条件强行复位;⑧易燃、易爆区域防静电、防爆设施失效;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
(四)烟花爆竹领域。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准入,严格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依法安全监管。(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交通环保办、市监分局、沿山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各村<社区>)
(五)工贸领城。对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生产、使用、存储、运输以及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深入开展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排查,建立基础数据库,进一步核实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粉尘爆炸性、涉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和相关除尘、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深入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场所进行专项检查。(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
(六)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高支模等专项治理,加大对在建市政工程、公路、水库等施工的安全检查力度。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寒冷、大风天气,及时停止相关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危险品管理和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城乡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确保城乡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建设项目停产期间和复产复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镇基础建设服务中心、镇交通环保办、水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沿山供电局,各村<社区>)
(七)消防领城。
1.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单位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用火用电、消防宣传培训等情况的检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重点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危化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场所;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重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场所;社会事务办重点检查社会福利机构;镇基础建设服务中心重点检查在建工地、高层建筑、传统保护村落;镇基础建设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市监分局等部门重点检查城镇燃气企业和经营点,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办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市监分局重点检查电器产品生产、销售场所及产品质量;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电影院、文博单位;乡村振兴站重点检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燃气相关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设备管理、运行、维护,依法依规开展燃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等业务,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定期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指导帮助消除事故隐患。(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基础建设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乡村振兴站、市监分局,各村<社区>)
2.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控。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要将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严禁违规使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的生产经营场所,在使用明火期间必须落实人员现场监护看管,配备灭火器材,且不得在周围堆放可燃物;电器线路必须进行穿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配电箱下严禁堆放可燃物;严禁私自存放汽油、煤油等易燃可燃危险品,厨房油烟管道要每天清洗,餐饮场所厨房还应定期聘请专业机构对油烟管道进行全面清洗,食用油储存间应与操作间进行防火分隔;严禁在高层建筑、地下场所使用瓶装燃气,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瓶组间的消防安全条件要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使用燃气的烹饪操作问必须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自动切断装置。(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基础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分局、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市监分局,各村<社区> )
3.加强自建房及小型经营性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要加强对自建房安全监管,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夹层,深入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排查整治,设置有厨房等使用明火房间的,必须责令经营者采用砖墙和防火门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存在“三合一”问题的,必须责令将人员迁出,或者按照规定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未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配置灭火器、消防卷盘等消防设施器材的,必须督促经营者增配到位;场所的经营者和员工必须懂得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使用器材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顾客疏散逃生;场所拒不整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坚决采取临时查封、限电等措施;场所广告牌遮挡逃生窗口的,必须要求经营者拆除广告牌或开辟逃生窗口。(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基础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沿山供电所、市监分局,各村<社区> )
4.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要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销售门店以及销售环节的监管,配合上级部门深入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对非法拆改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治理内容统筹考虑,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乡镇老旧小区结合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推动新建社区建设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聚焦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严格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劝阻不安全的停放、充电行为,对于劝阻无效的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市监分局、镇基础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盘江派出所、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 )
5.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要以消防宣传月为契机,重点针对火灾事故暴露出的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弱、报警不及时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用好村寨应急广播、村级宣传阵地LED屏等平台,深化“敲门”行动,向群众发放家庭火灾风险告知单,广泛向群众宣传发生火灾要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提醒群众在使用蚊香、空调、电扇、燃气具、电热器具、电瓶车的火灾风险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群众怎样辨别假冒伪劣电气产品,怎样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及对电瓶车安全充电;教授群众在遇到火灾时怎样科学判断“逃”与“不逃”,怎样通过关闭门窗防止火势烟气蔓延扩散减少人员伤亡;引导群众拆除防盗窗或在防盗窗上预留紧急逃生口,更换老旧、伪劣电气产品;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群众购买使用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灭火器、逃生面具等消防器材;逐步转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变“被动要求”为“主动防范”,切实提高单位和居民家庭识别、发现、化解消防安全隐患的能力和水平,坚决防范“小火亡人”。(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基础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分局、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乡村振兴站、市监分局等安委办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
(八)特种设备领域。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到位;以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景区大型游乐设施、间歇性生产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气瓶充装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违章作业和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监分局)
(九)人员密集场所领城。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检、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开展车站、市场、KTV、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责任单位:沿山派出所、镇交通环保办、镇基础建设服务中心、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
(十)旅游领城。深入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民宿等地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着力加强景区步道、玻璃栈道、护栏等旅游基础设施排查监测,对不能保证安全的旅游景点、旅游线路要及时叫停,确保不发生涉旅安全事故。(责任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十一)城镇燃气领域。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州、县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储存、使用的全链条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要聚焦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以及贩卖销售“黑气”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要深刻汲取近期多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管控能力。要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各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上限处罚,集中查办一批典型燃气违法案件,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镇基础建设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市监分局、镇交通环保办,各村<社区>)
(十二)森林防灭火。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严格落实《贵州省森林草原禁火令》,紧盯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和卡点值守,狠抓火源管控,强化督导检查;加强预案的修订和演练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补充和检修各种扑火机具、装备,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快速集结、迅速出动、科学安全扑救,把山火扑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电力、民爆、油气输送管道、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农业机械、沼气、学校、木材加工、烟草、地质灾害及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重点关注爆破、吊装、拆除、建设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检维修作业等极易发生事故的危险作业,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四、工作任务
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工作任务:
任务一: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领域安全风险,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和检查清单、检查内容,于2023年12月14日前报县安委办备案。
任务二:各分管领导负责对所联系村、分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执法检查,对重点企业要抽查暗访,盯死看牢,严防死守,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村(社区)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镇级行业主管部门,部门发现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报镇应急办挂牌督办。
五、工作要求
(一)靶向调度。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要按照风险分类分级管控要求,找出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重点企业和目标单位,列出管控清单台账,点对点精准调度到责任人,实时监控巡查到现场,动态掌握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风险可控。
(二)跟踪问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各级执法检查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全流程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敷衍拖沓的,一律严处重罚。
(三)提前谋划。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要结合本次岁末年初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重点行业领城风险隐患状况,做到底数更清、情况更明,为科学谋划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打好基础,并针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定时报送。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自12月起,每月13日前向镇应急办书面报告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同时填报《沿山镇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附件: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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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 ||||||||||
序号 |
带队领导 |
检查时间 |
参与部门 |
检查对象 |
所属村(社区) |
所属行业领域 |
发现问题隐患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情况 |
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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