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461316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5-03-31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新巴镇校园安全稳定暨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试行) |
新巴镇校园安全稳定暨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省、州、县有关规定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全镇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导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本《机制(试行)》。
第二条 新巴镇校园安全稳定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镇党委、派出所、新巴民族小学、新巴幼儿园、公共事务办、各村(社区)具体负责。及时精准研判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定期研究制定有力措施,逐步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以及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督促指导镇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治理能力、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以及家庭监护能力。
第三条 新巴镇校园安全稳定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组织召开1次,联席会议设召集人2人,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贺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吕冬梅担任;会议由召集人或受其委托的副召集人组织召开(“一会一委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及村(社区)、学校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主要研究每月校园安全稳定和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审议重要事项等。
第四条 联席会议由镇派出所、新巴民族小学、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共同组建联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平安法治办公室(镇“1+6+1”工作专班合署办公),三部门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三部门抽调组成。办公室负责每月工作调度、会议筹备、信息收集、数据分析、任务督办等。
第五条 新巴民族小学、新巴幼儿园主要负责汇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心理安全及溺水、高坠、“一案一倒查”(自杀)等非正常死亡情况及学生受侵害情况;镇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汇报平安黔南建设领导小组未成年人专项组统筹推进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六大保护”有关工作情况;镇派出所主要负责汇报学生未成年人违法(治安)、犯罪(刑事)、被侵害、非正常死亡、“一案一倒查”(被侵害)、失联警情及其他相关问题等情况。联席会议议定的重要事项以会议纪要或文件形式印发各村(社区街道)及镇有关部门,实行清单化调度督办,适时形成情况报告呈报镇党委、镇政府。
第六条 镇派出所负责搜集、汇总、分析每月未成年人违法、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遭受(违法犯罪)侵害以及非正常死亡数据及情况;镇小学、镇民政办负责分类统计、分析本系统需调度的关键数据、形势。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开展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研判,每月形成全县分析报告呈报联席会议审阅研究。
第七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公安、教育、民政及相关部门掌握工作情况,每月对各村(社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被侵害、非正常死亡数据情况及同比、环比等情况实行排名通报,对连续2 次排名后三位的村(社区),提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对村(社区)分管负责同志进行提醒约谈,对连续3次排名后三位的村(社区),实行挂牌督办。
第八条 对联席会议清单督办任务事项未能按期完成的单位,牵头单位书面报告相关事由并申请任务延期办理,视情况安排在联席会议或相关专题会议上发言。
第九条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将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任务的落实情况、指标排名情况列入平安新巴建设评价考核指标,在“平安学校创建”和“未成年人保护”中设置相应分值,年终由相关部门负责考核计分。
第十条 本机制由镇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