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贵定县盘江镇人民政府
电话:0854—5410008
邮编:551300
办公地点:贵定县盘江镇文明中路7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刘勇
二、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三)镇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4.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
7.选举镇长、副镇长。
8.听取和审查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9.撤销镇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承担上级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