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昌明镇组织开展《贵州省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专题学习培训会,镇综合执法队中队全体成员参加学习培训会。

专题会上深入学习了《贵州省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以及涉企行政检查“四规范一严禁”的工作目标,即规范检查事项、频次、行为、内容,严禁无因检查。
会上还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筹检查计划,强化层级整合与内部归并,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从源头减少重复检查;二是强化审核备案,年度检查计划需逐级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专项检查实行年度数量控制并按规定备案;三是严守频次要求,对同一企业年度检查频次不得突破上限规定,线索核查和企业申请检查不受频次限制;四是规范检查行为,全面实行“扫码入企”制度,执法人员需出示检查码及执法证件,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禁止违规异地检查和变相检查。
下一步,昌明镇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突出问题,规范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减负提效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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