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贵州省贵定县烟草专卖局实施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30 09:23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委托贵州省贵定县烟草专卖局实施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行政处罚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受委托单位

贵州省贵定县烟草专卖局

三、委托事项

在贵定县行政区域内,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实施行政处罚。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1年,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委托双方职责等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委托书.pdf


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