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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发布日期: 2025-07-31 09:54 文章字号: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为加快建设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的电网,解决区域电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补齐电网发展短板,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需求,为改善我县电网基础设施,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启动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依法征收、征用土地,切实维护被征地集体和农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黔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黔南府函〔2020〕141号)》和省、州林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贵定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贵定县域配电网工程项目建设进行补偿。

二、经济林(含零星木)补偿标准

贵定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零星林木补偿费指导标准

补偿对象(规格)

计量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注

松、杉、柏

胸径5cm以下

元/株

5


胸径5-10cm

元/株

20


胸径11-15cm

元/株

40


胸径16-20cm

元/株

60


胸径21cm以上

立方米

550


桉树

胸径5cm以下

元/株

30


胸径5-10cm

元/株

50


胸径11-15cm

元/株

80


胸径16-20cm

元/株

120


胸径21cm以上

立方米

600


花椒、油桐、油茶刺梨、无花果等

苗期

元/株

5

裸根苗定植后一个生长年

产前期

元/株

20


初产期、衰退期

元/株

80


产中期

元/株

120


盛产期

元/株

180


李子、拐枣、柿子、苹果、花红、杏、石榴、板栗、樱桃梨、桃、核桃等

苗期

元/株

8

裸根苗定植后一个生长年

产前期

元/株

20


初产期、衰退期

元/株

120


产中期

元/株

180


盛产期

元/株

230


柑、桔、橙、柚类

苗期

元/株

10

容器苗

产前期

元/株

40


初产期、衰退期

元/株

120


产中期

元/株

180


盛产期

元/株

300


杨梅、枇杷等

苗期

元/株

8

裸根苗定植后一个生长年

产前期

元/株

30


初产期、衰退期

元/株

180


产中期

元/株

250


盛产期

元/株

300


葡萄、猕猴桃(含架子费用)

苗期

元/株

8


产前期

元/株

30


初产期、衰退期

元/株

150


产中期

元/株

200


盛产期

元/株

250


杜仲、黄柏、厚朴橡皮树、香椿树、漆树

胸径6cm以下

元/株

20


胸径7-12cm以下

元/株

60


胸径13-20cm以下

元/株

100


胸径13-20cm以上

元/株

150


茶叶

苗期

元/株

2


成长期

元/株

40


玉米

成长期

元/亩

800


元/株

0.5


水稻

成长期

元/亩

1800


元/株

1


烟叶

苗期

元/株

2


成长期

元/笼

35


盛期

元/笼

80


竹子

楠竹、金竹

元/株

20

11cm以上

棉竹

元/株

5

5-10cm 

水竹

元/株

4

3-5cm

其他杂竹

元/株

1


其他杂树

胸径3cm以下

元/株

2


胸径3-5cm

元/株

6


胸径6-12cm

元/株

15


胸径13-18cm

元/株

35


胸径19-100cm

立方米

600


注:1.以上参考补偿标准为地上附着物,果木林木按县相关文件执行。

2.未列入表中的其他林地上的林木,应根据省、州有关规定计算林木补偿费,由项目业主单位、树木权益人、拆迁工作部门共同协商确定补偿。

3.胸径3厘米以下的杂树不予以补偿。

4.保护植物、古树名木及特殊情况按个案处理。

5.苗期为裸根苗定植后一个生长年,不满一个生长年一律不予补偿。

6.林木补偿后其所有权归征用单位所有。

三、征地补偿标准

序号

乡镇名称

2020年补偿标准(元/个)

2025年补偿标准(元/个)

电杆基础(杆洞)

拉线基础
(拉线洞)

电杆基础(杆洞)

拉线基础
(拉线洞)

1

各镇(街道)

120

80

200

200

注:1、线路改造中,在原有电杆、拉线基础上更换时,不补偿电杆、拉线基础赔付费。

2、电网改造工程中,荒山以及属于县公共部分给予村组镇街及相关单位进行补偿。

3、耕地、林地、牧草地、其它农用地、未利用地、园地标准按《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黔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黔南府函〔2020〕141号)文件年产值补偿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宜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贵定县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征地青苗补偿标准》(贵府函〔2020〕47号)同时废止。


贵定县供电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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