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贵定县共有自然保护地5处,其中自然保护区2处,自然公园3处,批复总面积共计16364.28公顷,矢量面积共计13734.72公顷;2023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贵定县共有自然保护地4处,其中:自然保护区1处,自然公园3处,矢量总面积共计10723.78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1处,贵州黔南贵定斗篷山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自然公园2处,分别是贵州甘溪国家级森林公园、贵州贵定摆龙河国家级湿地公园;省级自然公园1处,贵州贵定洛北河风景名胜区。
2025年6月,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经贵定县有关部门研究,对贵定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拟作如下调整:
一、拟撤销:在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中我县无撤销的自然保护地。
二、拟归并:在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中我县无归并的自然保护地。
三、拟回填:根据《规则》,对前期因永久基本农田调出造成的“天窗”进行“回填”,继续保留在自然保护地内,将永久基本农田占比超过90%的50个“天窗”图斑进行回填,回填图斑总面积32.42公顷,回填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1.77公顷。
进一步整合优化后,贵定县自然保护地总数为4处,总面积由13734.72公顷整合优化为10756.20公顷。贵定县人民政府组织贵定县生态环境局贵定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并征求意见,均同意。现将贵定县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向社会公开公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采取书面形式反馈,并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贵定县林业局。
公示期:2025年7月23日—7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子邮箱:3770318997@qq.com
联系人:王水城
联系电话:0854-5221625
附件:1-3.pdf
贵定县林业局
2025年7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