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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6-16 14:46 文章字号:

为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进一步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1.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减免费用、奖励提成等各种方式诱导、拉拢参保人员虚假住院,聚敛医保卡空刷套刷医保资金,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伪造、篡改医学影像资料、检验检查报告、医嘱、处方、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进销存记录、虚构医疗服务项目、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行为。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定点零售药店伪造药品处方,借助人工智能生成虚假处方,将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串换为药品,空刷套刷医保凭证,诱导职工虚假购药,非法倒卖或采购“回流药”,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开药等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3.职业骗保人拉拢、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倒卖“回流药”,空刷套刷医保资金或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组织或参与伪造处方、发票、基因检测报告等病历资料,协助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待遇资格等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4.行业监管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开展医保基金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征集时间及方式

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受理单位:贵定县医疗保障局;受理电话:0854—522381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电子邮箱:gdylbzj@163.com;来信地址:贵定县人大、政协综合楼八楼医保局办公室。

三、提供线索须知

1.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反映的问题线索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领域相关,问题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违法事实等,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

3.鼓励实名提供线索,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对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管理监督,我们将依法保护提供线索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发现的医保基金违规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提供线索人员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将根据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相关规定给予资金奖励。

特此公告

                                                             

贵定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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