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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关于申报2025年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5-04-11 18:18 文章字号:

全县在校学生: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好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黔乡振〔2021〕56号)文件精神,贵州省“雨露计划”每学年发放春季、秋季两学期助学补助。现就申报2025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脱贫户家庭(含脱贫不稳定户)学生:2025年在中等职业院校三年级就读,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贵定县户籍的在校学生。

(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非脱贫户家庭学生:2025年在中等职业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就读,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贵定县户籍的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1900元/生•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4500元/生•年。

三、补助方式

符合“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在户籍所在地按学期申请“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助学补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四、审核发放程序

(一)组织填报:通过乡镇和村(居)委会、学生所在学校、学生自行申报等方式,组织学生填报《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表》,经就读学校审核后,由村(居)委会和乡镇汇总名单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步收集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

(二)名单公示:县级乡村振兴局在学生所属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步公示不少于 10日,确定补助名单。

(三)发放补助:每学期发放一次助学补助,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补助名单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5月30日前发放春季学期助学补助,11月30日前发放秋季学期助学补助。

五、有关要求

一是请全县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和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二是申报“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的学生和就读学校要为提供或出具的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回所得补助资金。

三是符合2025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条件的学生,春季学期在4月30日前、秋季学期在10月30日前将有关申报资料提交到所在村(居)。

六、咨询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王丽波 0854-5229823

新巴镇:段其兰 0854-5110036

德新镇:陈琴 0854-5130066

金南街道:郭洁 18608540687

宝山街道:吴兴莉 18212270571

盘江镇:周科吉 18208697676

沿山镇:黄倩倩 13508594379

昌明镇:谢萍 18085411156

云雾镇:龙小金 13678540097

温馨提示:

我县户籍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的学生2025年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就读一、二年级和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就读的,省内在本人就读学校申请,省外在县教育局申请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咨询电话:0854-5222612)。

贵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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