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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贵定县城镇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 定价听证会公告(之二)
发布日期: 2025-02-25 16:07 文章字号: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县调整城镇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调整贵定县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项目、定价听证方案、成本监审结论、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县党政综合楼1311会议室。

三、听证项目

贵定县城镇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标准。

四、听证方案

方案一:拟定贵定县城镇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置收费标准为310元/吨。

方案二:拟定贵定县城镇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置收费标准为330元/吨。

五、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及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及成本监审相关技术规范的审核方法,我局委托贵州黔和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贵定县洪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近三年厨余垃圾处置成本开展了成本监审,核定贵定县城镇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置成本为321.35元/吨。

六、参会人员

(一)听证会代表(21名)

1.消费者代表(10名):周佳、彭声强、潘开华、龙发群、钟正军、孙培兰、唐梓墨、杨红英、李正军、韦泽群;

2.经营者代表(1名):杨琴(贵定县洪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人大代表(1名):卢婕;

4.政协委员(1名):罗远湘;

5.部门推荐代表(6名):蒙德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苏玲(县司法局)、陈欣(县财政局)、王秋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刘维锋(县住建局)、肖瑞(县税务局);

6.专家代表(2名):张兴华(州生态环境局贵定分局环境工程中级工程师)、段逢雷(财务专业评标专家)。

(二)旁听人(2名)

张雍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谭小丽(谭记食府)

(三)听证人(3名)

陈胤锦(县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成璐(县发展改革局价格综合管理科负责人)、王发欣(县发展改革局二级主任科员)

(四)新闻媒体(1名)

俱  杰(贵定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对我县城镇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余成璐,咨询电话:5223093,邮箱:972558362@qq.com

特此公告!


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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