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G210贵定港边至沙坪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贵定县人民政府依法征收位于宝山街道龙港村、高原村一带土地。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将项目征地范围内坟墓搬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内所有坟墓。
二、迁坟补偿:按《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G210龙丛至四方井、港边至沙坪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贵府办发〔2023〕19号)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三、迁坟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前,请各位坟墓管理者在规定期限内持有效身份证件与G210龙丛至四方井、港边至沙坪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宝山街道征地拆迁组(宝山街道)联系,办理有关坟墓迁移手续,并将坟墓迁移,逾期未迁移的,将按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
G210指挥部:陈文广 18084230598
宝山街道办:杨声武 18084230055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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