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内国旗、国徽的制作、销售以及使用国旗、国徽及其图案商品的监督管理,近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
目前我县无国旗国徽生产企业,我局重点检查辖区内各大小超市、便利店、文化体育用品店、书店、文具店等经营场所。一是检查商家所售国旗、国徽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购销台账;供应商是否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信用状态是否正常;索证索票是否齐全,供货商提供票据是否真实有效;查验产品外包装标识标注是否完整。二是查看售卖的国旗及其产品颜色、尺寸、比例、标识等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2982-2004国旗)要求。三是检查线上线下有无将国旗、国徽及其图案作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的情形。
本次国旗、国徽规范化检查工作对37家经营主体开展检查,其中售卖有国旗及其制品的共6家,经查,未发现销售不合格国旗、国徽及相关产品及图案用作商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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