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县自然资源局局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贵定县税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贵定县宝山街道东方社区新乐家园经济适用住房入市办理细则》,现就制定的背景、适用范围、标准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出台《细则》的背景是什么?
宝山街道东方社区新乐家园(经济适用住房)涉及729户住户,该项目属保障性住房,土地性质为“划拨”。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障性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上市交易进行产权转让。该小区住房为2011年开盘销售,已满足保障性住房入市交易的年限,但由于未明确相关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住建部门不能出具保障性住房入市准入许可,导致该小区很多业主无法入市交易,只能私下交易无法完成产权转移登记。2024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入市列为县政府确定十件民生实事之一。
二、制定《细则》的目的、依据和决定会议是什么?
1.制定的目的。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入市管理,切实保护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结合贵定县宝山街道新乐家园经济适用住房的实际情况。
2.依据文件:
一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条款;
二是《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察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文件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三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财综字〔1999〕13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时,由购房者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缴纳标准按不低于所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坐落位置的标定地价的10%确定”。
3.会议决定。贵定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会议纪要,原则同意《贵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宝山街道东方社区新乐家园经济适用住房入市土地收益金缴纳意见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拟定新乐家园经济适用住房入市办理细则,按程序送审印发执行。
三、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只适用于已购贵定县宝山街道东方社区新乐家园经济适用住房入市的办理。
四、贵定县宝山街道东方社区新乐家园经济适用住房的定义是什么?
已购贵定县宝山街道东方社区新乐家园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国家、省、州、县有关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规定,已经购买位于贵定县宝山街道东方社区新乐家园经济适用住房。
五、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入市的部门有哪些职责职能?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经济适用住房入市申请资料、出具缴费通知单,同时函告税务部门;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负责办理不动产权性质变更登记。县税务局负责收缴土地收益金及相关税(费),出具相关票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收取房屋维修基金,核发房地产市场准入许可证。
六、如何明确土地收益金补交房屋测算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书所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
七、经济适用住房入市的申请理由是什么?
经济适用住房的用途变更,指的是由划拨方式的经济适用住房变更为出让方式的普通商品住宅。
八、标定地价的计算方式以及2024年度和今后年度的土地收益金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适用住房入市需缴纳土地收益金,按照该区域现行标定地价的10%取整核算。
标定地价计算方式为:标定地价(元/平方米)=基准地价(元/平方米)×区位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
1.2024年度缴纳土地收益金标准:根据评估公司测算该区域2024年度标定地价成果(892.5元/平方米)为标准,按照该区域现行标定地价的10%取整缴纳土地收益金,每平方米需补缴土地收益金为90元;
2.今后年度缴纳土地收益金标准:根据购房者的申请时间,按照申请年度标定地价10%比例测算金额取整补缴土地收益金。
九、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1.不动产权利人持房屋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利人身份证向贵定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用途变更申请。
2.贵定县自然资源局按不动产权利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核算应缴纳的土地收益金并出具缴费通知单,同时函告税务部门。
3.申请人凭缴费通知单到国家税务总局贵定县税务局缴纳相应土地收益金及相关税(费)。
4.贵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不动产权利人缴税(费)票据,收取房屋维修基金,核发房地产市场准入许可证。
5.贵定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定县税务局开具的相关票据以及贵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许可证,办理不动产权性质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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